服务热线:


023-62611700 

重庆律师事务

新闻中心

联系我们

联系人:汪律师

电话:023-62611700

邮箱:278941657@qq.com

网址:www.cqyonghe.com

地址:重庆市两江新区洪湖西路18号1栋(上峰上座)5-2

离婚后房子不过户有着哪些风险

您的当前位置: 首 页 >> 新闻中心 >> 行业新闻

离婚后房子不过户有着哪些风险

发布日期:2020-07-02 作者: 点击:

  离婚通常涉及房地产分割。离婚后,房子的所有权将涉及房子是否需要转让。


  该房屋属于原产权登记方的,无需办理房屋过户手续。如果该房屋属于非原产权登记方,将涉及该房屋是否需要转让。一般来说,离婚后,有些人会选择尽快办理房屋过户手续,以免进一步纠缠。然而,由于种种原因,有些人不能及时办理房屋过户手续。这时,如果他们不及时办理房屋过户手续,就会有一定的风险。


  对普通人来说,住房是一项非常重要的财产,在今天房价飞涨的情况下,买得起一套房子并不容易。该房屋属于房地产,房屋的所有权,即产权,必须进行登记。因此,离婚后,如果取得房屋产权的一方不能及时办理过户手续,将会有更多的法律风险。例如,如果房产是以一方的名义登记的,登记方可以将房子卖给第三方。如果第三方不知道上述情况,支付合理的对价并办理转让手续,则第三方将在善意取得的基础上取得该房屋的产权。登记的产权人也可以抵押该房屋。这将影响今后的移交程序。房子也有可能因为各种原因被法院查封和拍卖。无论上述哪种情况发生,都会侵犯自己的合法权益,带来一系列的麻烦。


  在这里,律师建议在事件发生后,解除权利,而不是事先做好预防工作。因此,为了避免离婚后不必要的纠纷,保护他们的合法权益,每个人都尽快办理房屋过户手续,以免他们的权利受到侵犯。


本文网址:http://www.cqyonghe.com/news/595.html

关键词:重庆律师,重庆律师事务所,律师事务所

最近浏览:

电话:023-62611700 

地址:重庆市两江新区洪湖西路18号1栋(上峰上座)5-2

网址:www.cqyonghe.com

声明:本站部分内容图片来源于互联网,如有侵权第一时间联系管理员删除,谢谢!

热推产品  |  主营区域: 重庆 沙坪坝 解放碑 观音桥 万州 合川 璧山 江津 长寿 綦江
网站地图 | RSS | XML | 关键词:

备案图标.png 渝公网安备 50019002502837号

重庆律师事务所

扫一扫关注我们
  • 在线客服
  • 联系电话
    13629726994
  • 在线留言
  • 微信公众号
  • 在线咨询