服务热线:


023-62611700 

重庆律师事务

新闻中心

联系我们

联系人:汪律师

电话:023-62611700

邮箱:278941657@qq.com

网址:www.cqyonghe.com

地址:重庆市两江新区洪湖西路18号1栋(上峰上座)5-2

复婚的要求是什么

您的当前位置: 首 页 >> 新闻中心 >> 行业新闻

复婚的要求是什么

发布日期:2020-06-12 作者: 点击:

  一、再婚登记的条件


  复婚是指离婚男女自愿恢复婚姻关系,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手续,重新建立婚姻关系的行为。再婚后,如果签署了婚前财产协议(如果条件允许),配偶双方的财产可以进行公证,以确保双方不会对两套房的所有权产生争议。再婚后获得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,没有特别约定,所以好也约定另一方的还款义务和再婚后还款部分的归属。


  申请再婚登记,双方应符合以下条件:


  1、有夫妻关系并已按法定程序离婚的;


  2.离婚后未再婚;


  3.自愿恢复婚姻关系。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为再婚登记设定任何形式的附加条件。《婚姻法》第28条规定,离婚后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婚姻关系的,应当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再婚登记。婚姻登记机关应当予以登记。


  《婚姻登记办法》第8条规定,离婚后,如果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夫妻关系,他们必须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恢复婚姻登记。婚姻登记机关按照登记程序办理登记,发给《结婚证》,收回《离婚证》。


  再婚的条件


  根据我国婚姻法的有关规定,公民有结婚的自由,而且没有再婚的期限。只要婚姻是双方的真实意愿,他们可以随时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登记。


本文网址:http://www.cqyonghe.com/news/590.html

关键词:律师事务所,律师咨询,重庆律师

最近浏览:

电话:023-62611700 

地址:重庆市两江新区洪湖西路18号1栋(上峰上座)5-2

网址:www.cqyonghe.com

声明:本站部分内容图片来源于互联网,如有侵权第一时间联系管理员删除,谢谢!

热推产品  |  主营区域: 重庆 沙坪坝 解放碑 观音桥 万州 合川 璧山 江津 长寿 綦江
网站地图 | RSS | XML | 关键词:

备案图标.png 渝公网安备 50019002502837号

重庆律师事务所

扫一扫关注我们
  • 在线客服
  • 联系电话
    13629726994
  • 在线留言
  • 微信公众号
  • 在线咨询